写在《阿司匹林》完结之后

又叫我撸完一个长篇,好像有十五万字,在此感谢扎堆儿休假的我领导,给我了完美的半个月让我写完这一个我本以为自己坚持不下去的作品。

面对通篇的bug,我也不好意思再多说什么我做了多少功课,今天就给大家讲个故事吧。



1932年,在北平米市大街一个阔绰的旗人深宅中出生了一个男孩。
他的父亲是几条街有名的京城阔少,母亲贵为爱新觉罗氏。他的祖父是前朝翰林院大学士,为他起名名中带了个乾字,意示身份和期许。

这个家族因参与洋务运动而发家,做当时最时髦的化工生意,家道殷实,祖辈皆出文人墨客,最不济也是燕京大学的出身。
这户人家有钱,却还算心善,年年施粥,周围百姓见他家的人,都会喊声爷。
男孩得益于此,过的是那种让人羡慕的,含着金汤勺的生活。他自身也是聪明机灵,四岁的时候就跟着来家里唱堂会的戏班子学会了老生名段《捉放曹》,一时间是这个大家族里面最受宠的小辈。

六岁那年,家族中掌事的大姑过世,出殡的人从米市大街排到了史家胡同。葬礼后人群散去,这个家族的衰落似乎也就此开始。

大姑死前,立遗嘱,分家。

男孩儿的父亲行五,是最没出息的一个,燕京大学毕业后便做了个中学老师,虽在外被人尊称先生,但全靠着大姐分给他的家产过活。他媳妇又是爱新觉罗家的格格,不大会持家,头些年还好,越到后面这日子越是过得紧巴巴。
眼看兄弟姊妹们要不就是做了银行家、律师,甚至国大代表,要不就是去了基督教堂潜心做修女,只有五爷安于现状,每日还是拎着鸟笼子到处溜达,斗蛐蛐吃点心,终于有一日,染上了大烟。

这加快了家里衰败的速度,全家靠当古董、当首饰、当嫁妆过活,但这却仍是填不满五爷对鸦片的欲望,不出三年,家被搬空了。
五爷懦弱、没本事,却还极要面子,眼看着养不起家,五爷一咬牙一跺脚,走了。

留下了那个爱新觉罗家的格格,那年不过也就是二十四五,带着四个孩子,走投无路。
她没办法,只好把最小的女儿送走,这个名字里带乾的男孩儿不干,说额娘,别把老么送走,我可以不吃饭。
人世无常,老么被送走的第二年便病死了。
男孩一气之下,改姓了罗,名字里头那个乾字,便也不要了。

格格带着剩下的三个孩子,为了活命只好去给人家做保姆,男孩儿不愿在别人家低声下四,就在他额娘做工的那个胡同口,跟着一个老太太卖窝头。
北平那时的冬天真的很冷,有一年下雪,他坐在煤球炉子边上冻得迷迷糊糊,忽然只觉得远处走来一人,模样熟悉。那人一句话没说,给他披上了一件不太合适的棉袄,便转身走了。
那是男孩儿这一生最后一次见到他的父亲,那件棉袄也不知是何来头,他被冻得站都站不直,就别说开口问了。

又过了两年,格格因为拖家带口被主家嫌,给辞了,眼看日子又过不下去,格格只好带着孩子离开北平。顺着铁路走,一路走到了河北沧州。

格格改嫁了,嫁给了村里的一个老好人。

男孩儿气不过,又没法,便自己去了村子后头的矿里做工,遇到了当时在那附近被俘的中国红军。
这改变了男孩儿的一生。

傅作义打到了张家口,红军部队找到机会打算撤离,格格也要跟着改嫁的人家再搬家,男孩把他额娘和兄弟送到了火车站,跪下来磕了个头,说:娘,我不跟您走了。

那年他只有十二岁。

组织上看他岁数小,不忍心让他上去打仗,便让他给一个作家首长当警卫员。那位首长是个好人,一边行军,一边要求他看书,时不常还叫他写些东西拿来指导。
1945年日本投降,男孩儿已是少年,他又跟着参加了解放战争,后来是那位首长惜才,怎么都不愿叫他再跟着了,于是把他送到了一家机械厂做学徒,做八二炮弹,顺便读私塾。
少年在厂里遇见了他喜欢了一生的女孩,那是他们厂里最厉害的工程师的女儿,少年觉得自己没希望,可他童年的经历却在这时帮了他。

某年过年,厂里联欢演节目,少年唱了一折他自小便会唱的《捉放曹》,戏服披身,脚踩高靴,精神抖擞。
好巧不巧,那女孩儿爱听戏,尤其喜爱老生,于是就这么看上了,好上了。

再后来,全国解放,少年十八岁,在私定终身的女友的支持下去读了大学,又被推荐到苏联留学,出发前,组织帮他找到了他母亲的下落。
少年把自己收拾干净,登门探望,进了门见了人,看着母亲的白发,少年却不知该怎么开口。

恍惚了很久后他说:我是路过的八路,老太太,给口水喝吧。

老太太慈眉善目,倒了水,坐下来又陪着聊了会儿,拉拉家常,扯扯闲话,还跟他说:小伙子怎么这么瘦,是不是队伍上吃不好啊。
少年哽咽着说:没有,吃的好。
老太太看他,说:怎么了,哭个啥?
少年抬起头,笑着,眼泪却收不回。

您...不认得我啦?
老太太停顿了很久,恍然大悟,嚎啕大哭。

再后来,少年留学归来,与那位心上人成了家,生了子,立了业。这些年来的积累学以致用,成了研究子弹和坦克的工程师。

文/革那阵,因为出身复杂险些被打折了腰,被下放到劳改农场。直到年近四十,才带着爱人和他的三个孩子,回到阔别已久的家乡,北京。

而今,家里算不上人丁兴旺,但也是三世同堂。少年从男人又变成了老先生,是院里头人人敬仰的老前辈。

前几日,有人为逗他高兴,特意找了件简易戏服,配着厚底高靴,唱了一出《捉放曹》。
他和他老伴儿先是夸赞唱的不错,可听了两三句后便笑说,小屁孩儿,你这跑调儿了。然后把那人推到一旁,愣是自己个儿把后头的戏份唱完了。

他说他嗓音沙哑,不比当年。但除了他老伴儿以外,别人也是没听到过。
不过他这么说了,别人倒也就都这么信了,八十多岁的人了,谁还真能跟他较这个劲。


这男孩,这少年,这男人,这老头儿,便是我的姥爷。

而我就是那个唱戏唱跑调儿了的小屁孩儿。


我父母工作比较忙,我自幼跟我表哥一同在我姥姥姥爷家长大,他俩是我此生永远最敬佩的人。

我虽没能继承我姥爷的那点儿能耐本事,但《阿司匹林》里面那一段《三国演义》的引用,我是能通篇背诵下来的,这就是我姥爷给我的财富。

因为跟他们俩比较亲,老人又都喜欢念叨,他们年轻的事我就都知道一些,三言两语根本无法概述,我真的只能说历史永远是最精彩的。我很想把这些汇集成文字,但我姥爷一直都不太赞同,他总讲过去的事自有历史来评判,他那些破事儿有什么可说的。我就告诉他这是让我自豪的事情啊,为什么不能写?他就说,你去给我把字练好了,再跟我说这些有的没的。

我跟我姥爷整整差六十岁,我总不能跟他一般见识。

但是,老头儿,总有一天,我会把我这个心愿完成,您就请好儿吧您。



写到这儿居然一把鼻涕一把泪。

故事就先说这么多吧。




总结一句,《阿司匹林》是我尝试的第一个出口,这就是文中部分借鉴的来源。

这段时间文字输出量很大了,本想歇歇,但下一篇已在脑子里成型,得空就写。应该是个中篇幅,还想大家支持指正。



鞠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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